高新区实施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
101个病种收费标准公布
2018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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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26日讯(见习记者 韩哲) 近日,济宁高新区进一步推进区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建立多种定价方式并存的收费政策,实施了高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改革。据了解,本次实施收费改革的病种共101个,西医病种96个,中医病种5个。
  参照收费标准来看,囊括了患者入院,按治疗流程接受诊疗,到最终健康出院,整个过程中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疗机构按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付费。
  按规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普通病房收费标准的部分应单独收费,这两部分均不计入病种收费标准之中。此外,医疗机构不可另收其他费用,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据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治疗时公立医疗机构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仅可下浮收费。对于合并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结算方式按原有模式收取。
  “像老年性白内障这种包含在101个病种在内的单一疾病,按照标准,医院收费一旦超出,超出部分由医院全部承担。”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个政策的实施可以严格控制医疗机构乱收费、不合理定价、不必要检查的行为,有效改善市民看病贵难题,使群众真正受益。”
  本次改革,旨在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精神,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实施按病种收费的患者,均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该实行改革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到期后将根据试行情况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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