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法院:
短信提醒“老赖”及时还债
2017年09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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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胡泉 通讯员 马菲 宁学) “尊敬的张某,周村法院执行局友情提醒您:本次和解协议还款金额为3000.00元,到期还款日为9月25日。尊重和解协议,珍爱个人信用,按约履行义务,谢谢您的配合。”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收到一条短信提醒。
  这是周村法院为了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推出的新举措。张某系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今年8月初,张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张某欠李某39000.00元,自今年9月至2018年9月于每月25日前偿还李某3000.00元。后本案依法中止执行。张某收到的短信就是周村法院执行局在提醒其按约履行和解协议。
  据悉,周村法院针对达成和解协议并依法中止执行程序的案件采取了“银行信用卡还款式”提醒措施,各执行团队将此类案件统一登记管理,在距离被执行人承诺履行义务到期前一周,根据案件情况向被执行人发出短信提醒,在不同时间段提醒一至三次。另外,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周村法院执行局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电话回访,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及时对其采取下一步措施,保证执行和解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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