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者将被吊销执照
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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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18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刘凯)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年末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多部门,从12月中旬起至2013年1月31日,在滕州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范围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纺织服装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涉及内容主要有: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分宣传发动阶段、各镇街普查阶段、联合执法检查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克扣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予以曝光,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此外,在此次联合检查中,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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