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唐为保安全出新规,德州日照此前出台同样规定
未满16岁,上学不能骑电动车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聊城东昌府区振兴路上,一名学生骑着电瓶车行驶在马路中央。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本报聊城1月14日讯(记者 张跃峰)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不少学生选择这种交通方式上学。日前,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规定,高唐各中小学叫停学生骑电动车上学放学,这在聊城还是首例。
  1月14日中午放学时间,在位于县城的高唐时风中学,除了家长接送或步行的情况外,中学生陆续推着自行车从校内走出,走出校门后才骑上车往家赶。位于县城东侧的高唐县实验中学情况同样如此。
  高唐县城区一所初中学校的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教育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原则上学校也不提倡。这周看到教育局的文件后,就开始执行。因为骑电动车的学生并不多,所以实行起来并不难。 
  高唐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文件,“不允许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只是其中一项,主要针对小学生、初中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对于骑电动车上学,在聊城主城区的一些学校,虽然教育部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些初中学校却很少能见到学生骑电动车的情况。记者在1月13日、14日进行的调查中,发现聊城实验中学、聊城七中、东昌中学、文轩中学等初中,只有几个学生骑着电动车上学,都不敢骑着进学校,将车停放在学校附近的居民区内。
  聊城实验中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并没有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但针对学生的安全问题考虑,一般都告诉学生不提倡骑,遇到有学生骑电动车,会进行劝阻,慢慢地就很少有学生骑电动车了。
  除了聊城高唐,我省已有德州、日照实行同样规定,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