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快处9个月处罚了1216起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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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张文丽玫) 去年4月1日起,新版《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到去年年底,市区事故报警有效接警起数中,适用于快处快赔的轻微交通事故共有5万余起。其中,1216起轻微事故当事人拒绝执行快处办法被交警处罚,1人因逃逸被罚款2000元、计12分、行政拘留5天。
  据相关统计信息,自201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市区事故报警有效接警起数为104593起。其中,适用于快处快赔的轻微交通事故为53467起,占总接警起数的51.1%。
  在保险公司主导的事故快赔环节,统计的4月1日至12月31日共9个月的时间里,济南市保险公司共受理快处快赔案件40405件,其中已赔案件36555件,支出赔偿金总额达6338万元,案均赔偿1734元。
  由于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轻微交通事故霸占道路资源等候赔偿的现象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拨打122电话举报道路拥堵的起数比同期平均下降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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