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机关集中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两家违法违规企业被责令整改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14日讯(通讯员 王帅 见习记者 刘慧) 近日,商河县公安机关以“零懈怠”的工作态度,集中整治了各类安全隐患,连续处罚了两家违法违规并且还在进行生产的企业。
  “我们在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开发区某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隐患,其中灭火器的配置、电源线路的敷设都不符合要求,并且生产车间还使用聚氨脂泡沫的违规夹芯板。”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说,对于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大队第一时间对该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于2014年12月22日前整改完毕。近日,消防大队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消防大队对该企业进行了临时查封。
  与此同时,商河县治安大队也检查出,位于开发区的某化工企业在未申请办理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购买、运输、使用液氯进行生产,且对使用液氯的数量、流向没有如实登记。“企业非法使用液氯进行生产,万一使用不当,造成了氯气泄漏,所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治安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说,氯气的挥发性那么强烈,“到时候可能整个县城的人们都会被牵连。”
  由于情节严重,治安大队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也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其在2015年3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对该企业进行了治安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