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费1年竟交600多元
政府规定卫生费标准为1人1年30元,街道称是多项费用一起收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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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赵松刚)14日,峡山区太保庄街道王家庄村的王先生反映,村内不久前在收取生活垃圾费时,是按照每家所拥有的土地收取,每亩收取80元费用,但是当地规定的标准为每口人一年交30元,他家因此多交出近500元费用。记者联系到当地街道办事处称,该项收费为村内按照实际情况收取的多项费用,生活垃圾费仅为其中一部分。
  14日,峡山区太保庄街道王家庄村的王先生反映,前不久王家庄村委收取一年的生活垃圾费,依照的标准为每家所拥有的土地,“一亩地要收取80元,我们家一共有8亩地,一共需要交640元。”王先生告诉记者,往年收取生活垃圾费根本没有这么高。
  王先生称,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该按照每户的人数进行收取。在王先生提供的一份《峡山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中提到,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农村居民每人每年收费的标准为30元,并由各街办代收。
  记者从潍坊市物价部门也对生活垃圾费进行了了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潍坊目前的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收取60元,由小区物业公司代收,农村居民比城市居民低一半,每人每年收30元。
  依据该项标准,王先生说,按照他家的人口数,总共有6口人,也就是在一年内交纳180元,与村委制定的按照每亩地的标准,总共相差了460元。王先生说,如果他们不交这部分费用,村委告知会从每年政府补贴的小麦款中扣除。
  14日,记者联系到王家庄村所在的峡山区太保庄街道,负责王家庄村工作的负责人称,村民所称的按照每家拥有土地面积收取的“生活垃圾费”,不只是生活垃圾费,还包括绿化、保险等费用。因为当地有些家中人口多但持有的土地少,所有未按照人口收费,而是按照村民持有的土地面积。
  该负责人称,目前绝大多数村民已经交纳了该项费用,当地的村委也将收费明细进行了公开。对街道的反馈,王先生则称,在村委收取费用时,村委称只包含着生活垃圾费,他也对公开收费明细一事表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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