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职员卷跑6万元物业费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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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段英伟) 赵某是市区某物业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他将收来的6万余元物业费据为己有,挥霍一空。13日,周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环翠分局经侦大队抓获。 
  2014年7月,市区某物业公司报警,称其公司员工赵某挪用业主上交的物业费,共计6万余元。公安环翠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立案侦查,于2014年12月20日将赵某列为网上逃犯。1月7日,赵某在北京落网。
  赵某交代,他负责收取物业费、电费,往常收取费用后,会及时将钱款打到公司账户。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的费用,他没上交,而是携款请假回家。 
  2014年4月,赵某挪用钱财的事被公司经理发现,经理追问,赵某承认钱已被他花了,但承诺尽快归还。7月,赵某还了公司2万元,之后与公司失去联系。
  赵某供称他嗜酒,大部分钱都用于喝酒抽烟。赵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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