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也得礼让行人
2015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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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带来的第一个变化是,明确提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和道路交通资源合理配置的理念,从“以车为本”过渡到以交通参与者为中心。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设施,条件具备的应当规划建设换乘枢纽、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合乘车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台、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点。”第十六条规定:“城市道路应当保障自行车交通、步行交通的通行空间,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自行车停放区。”
  对于礼让行人一项,《条例》将礼让行人车辆由机动车扩展为包括非机动车在内的所有车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条例》同时规定,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周岁儿童乘坐前排、未满四周岁儿童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本报记者 王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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