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法院五年审理行政案件1173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无一人出庭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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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程凌润) 4月24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记者了解到,全市法院近五年审理行政案件1173件,尚没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4年莱芜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总结,2014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56件, 包括行政许可类、行政登记类、行政处罚类、工伤认定类、行政不作为类、拆迁强制类、政府信息公开类等七种类型,其中行政不作为类7件、政府信息公开类3件。
  据介绍,新收行政诉讼案件受案数量减少,大量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类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游离在司法审查之外。在新收案件中,除涉城建、自然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治安、交通管理、计划生育等传统行政管理领域外,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和诉行政不作为类案件占全部案件的18%;诉退休金行政发放案、诉公安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法定职责案、诉交警不作为赔偿案等新类型案件逐渐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莱芜市新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呈上升趋势,败诉案件大多集中在拆迁行政强制、工伤行政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2014年判决撤销责令重做、确认违法、行政赔偿、履行法定职责等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0件,败诉率17%,大大高于2013年的5.5%,也高于前五年的平均值11.56%,实体败诉率达到28%。
  同时,56件新收行政案件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健全,个别行政机关仍有位高权重的意识,不愿当被告的思想依然存在等问题。近五年,全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1173件,尚没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部分行政机关派出法制科工作人员和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出庭,大部分行政机关仅委托律师出庭。仍有个别行政机关特别是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不接收法律文书,不答辩、不举证、消极应诉,互相推诿的情况。
  此外,莱芜市中级人民还公布了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公园、河道治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村改造等导致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等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依然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答复或答复不规范的问题;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诉讼应对能力还不够强;大量土地行政处罚、计生行政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无法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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