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构筑四大屏障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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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胡云雷 李增强 张延军) 自公安机关“对生命安全负责 向交通事故宣战”行动开展以来,淄川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178起,其中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098起,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080起。其中酒后驾车74起,醉酒驾车3起,超员8起,超载81起,涉牌涉证292起,疲劳驾驶21起,超速3962起,行政拘留2人,移送盗抢机动车1辆。
此次活动,从最容易埋下安全隐患、最薄弱管理环节上入手,淄川公安机关通过成立“流动巡逻队”、“固定检查站”、“联动执法组”加大查缉力度,守住源头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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