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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接待公开
2015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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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周莎莎) “接待对象人数3人,陪同人数5人,接待标准20元/人……”5月8上午11点半,临邑县兴隆镇单位食堂门口就贴出了当天中午要接待的具体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以来,临邑县纪委针对公款吃喝向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转移的新动向,加强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各县直部门内部食堂公务接待的监督检查。临邑实行公务接待公开制度,将每次接待对象的职务和人数、陪同人员、接待标准、开支经费都要进行公示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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