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化体一”效成显理管
959名服刑在矫人员无人重新犯罪
2015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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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10日讯(记者 陈晨 通讯员 刘雪梅) 2014年9月,牡丹区司法局创建了“一体化”的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改变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中“程序简单、方式单一”的现状,以及工作中因场地、经费、人力资源缺乏,集中教育开展难度大的矛盾。目前,全区959名服刑在矫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据了解,随着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推行和劳教制度的废除,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持续增加,监管难度日益加大,矫正任务愈显繁重。截至今年3月份,菏泽市牡丹区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9人,解除560人,在矫人员959人。仅靠司法所现有的管理模式、日常管理方法、工作力量和基础设施难以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为破解社区矫正发展难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菏泽市司法局和牡丹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牡丹区司法局力克场地、人员、经费等多重困难,于2014年9月建设了集“管理、教育、监督、帮扶”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经过近半年多的实践探索,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在接收罪犯、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破解了社区矫正发展过程中基础保障薄弱的难题,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成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重要场所。
  据介绍,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创建以来,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改变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中“程序简单、方式单一”的现状。解决了工作中因场地、经费、人力资源缺乏,集中教育开展难度大的矛盾。以往的入矫通常由司法所人员对新入矫人员进行必要的谈话教育,明确矫正规定,进行登记后完成入矫,程序比较简单、方式单一,入矫手续不正规。中心建立后,入矫、解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司法所进行分别教育的基础上,适时集中到“中心”进行入矫、解矫教育,统一了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入矫、解矫宣告仪式。
  同时,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经过不断摸索,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的办法,稳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并签订责任书。同时,中心聘请了三位心理咨询师常住中心,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并参与制定矫正个案,利用手机定位系统及时掌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突出人性化管理,努力做好社区服刑人的的教育、转化工作。
  据了解,社区矫正管理中心通过管理、教育、监督、帮扶“一体化”运作,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控制力,提升了矫正质量,有效控制了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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