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再取消下放1-2批市级审批事项
一般事项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
2015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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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臧振) 淄博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日,淄博市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今年再取消下放1-2批市级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时限预警制,一般事项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意见》要求,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规范审批权限和自由裁量权,并分别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要按业务手册办事,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降低审批门槛。
  今年淄博市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简单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即审即办”,一般事项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复杂、重大事项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建立审批时限预警制,实行审批事项办理进度预警提醒。
  同时,《意见》提出,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原则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对窗口充分授权,简化审批环节,做到“既受又理”。区县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达到审批事项进驻比例、既受理又能办理比例均在90%以上。
  今年3月底,市政府首次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明确3682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248项权力事项。淄博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将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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