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 女司机撞倒骑车人
为逃避责任,还冒用他人信息
2015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5月10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孙宝磊) 5月1日晚,在滕州市府前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90后”女青年李某,无证驾驶还醉驾。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便使用朋友的身份信息。
  当晚21点30分左右,在府前路格林豪泰酒店附近,女司机李某开车将骑电动车的付某撞倒在地,付某当场要求李某拿出800元钱私了。付某表示自己在正常行驶,司机把她撞倒在地,理应赔偿医药治疗费。当李某听到付某这样说,当场便不乐意了。酒后的她认为付某在故意讹她,她忘记了自己是酒后无证驾驶,便想报警讨个说法。
  民警赶到现场后,在李某身上闻到了浓重的酒气,谈话时李某也语无伦次,于是便将她带回交警大队进行酒精检验。经酒精含量检验,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7.6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程度。
  由于李某身上没任何证件,民警在询问她身份时,李某说自己叫王某,并说出了身份证号。“我们经过核查,确实有王某这个人,并且身份证号码和个人信息都符合。”民警说,:“我们便设法将王某的家长叫到交警大队。”当王某的父母来到交警大队见到李某后,当场指出王某不是他们的女儿。
  经审讯,驾驶人李某承认自己因怕承担责任才冒用朋友身份信息的事实。
  目前,李某已被行驶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