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临街窗外晾衣是否只是看上去很美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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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将衣物晾到窗外。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资料片)
     近日,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该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拟禁止临街窗外晾衣服、被褥,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禁止沿街窗外晾衣服,此新规一时引发热议。禁止临街窗外晾衣被,您怎么看?

●是美丽与安全兼顾之法
  @侯家赋:在窗外晾衣,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衣服、被褥晾在户外,很容易粘上空气中飘浮的各种细菌,损伤人的皮肤。一旦支架和绳子脱落,会对人和其他物体造成意外损坏。
  @李梅杰:临街窗外晾衣服很不雅。在晾晒的衣服里面,通常夹杂着内衣、袜子之类的物品。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咱们的文明意识也应该与时俱进。
  @张爱学:窗外晾衣等还容易引发邻里间的矛盾。住户为了自个方便,在晾台窗外乱设晾衣架,还有的沿街商铺则将衣物直接晾晒到了门前的道路上,有的住家干脆把香肠、腊肉和腌制的白条鸭或咸鱼等挂在晾台外面进行风干,这不仅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而且还容易引发邻里间的矛盾。
  @赵鹏:上月笔者去新加坡旅游,公共环境整洁有序,使人如同置身于一座大花园之中。新加坡严禁临街窗外晾衣服,违者严厉处罚。省城济南出台新法规临街窗外拟禁晾衣服,是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要求。禁止临街窗外晾衣服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也是时代的要求。

●若无细则恐怕执行困难
  @孙金英:在临街的窗户外面拴晾条晾衣物的居民,多住在人口密度较大的简易楼或平房里,因住房狭小、阳台空间不足才作此选择。相关部门应该本着人性化的原则,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宽容。
  @朱传云:在现实操作中,恐怕会面临障碍。执法人员并不多,不可能挨家挨户进行监督和处理;若对窗外晾晒行为进行处罚时,居民拒不开门,不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又能如何呢?这些都需考虑到。
  @田华:光靠硬性的禁令是禁不住的,更何况真正执行起来也是有一定难度的,还是多宣传和倡导市民尽量不要在窗外晾衣服。
  @王锦南:不能只要求临街住户为城市形象作出牺牲。得想方设法为其设置专门且方便的晒衣场所,这样才能让临街住户支持规定,杜绝窗外晾衣行为。

 建议 
  在增强约束力上下功夫
  @冯勇:还应该建立健全刚性的执行措施。一个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向广大市民积极宣传“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的重大现实意义,力争居民积极配合政府的整治行动,改掉一些生活中的陈规陋习。二是要在积极倡导之外,强化执行的约束力,明确执行的主体。可以由政府牵头,城建部门主导,联合居委会、小区物业、居民自治会等基层组织,甚至可以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到市容市貌的管理中来。对极个别不听劝告一意孤行任性行事的市民,严格依据“市容市貌管理条例”规定的条款给予严厉警告或者处罚。
对“临街”需界定清楚
  @甘泉:城市临街窗外晾衣服、被褥等面大量广,实施监管错综复杂,要防止监管盲区和避免反复性,确保新规不折不扣实施,还必须制定相应的配套细则。比如对临街窗外是指主干道还是所有面向道路的窗外,或是指沿街可视范围之内的窗户,都应有明确界定。倘若含糊不清,造成“法不责众”,很难避免事与愿违,甚至引发其他矛盾。

 亲历 
  晾衣差点“凉”了邻里情
  @张爱学:我住在位于七里河路上的一临街楼,原本左邻右舍和睦相处,其乐融融,可自从去年冬天楼上搬来老两口,就出现了新的情况。老大爷把晾台向外伸出了一块“舌头”,老大娘在晾台窗外安了个晾衣架,而且在春节前,两位老人还自己腌制了腊肉和咸鱼,并将其挂在窗外。因其晾台“舌头”太长、晾衣滴水、腊肉咸鱼味大,左邻右舍时常与其发生口角。后来物业和居委会多次出面协调,老两口才改正了不良习惯,邻里间又重归于好。

 打油诗 
  @王乐良

转变观念与时进,
争做泉城好市民。
规则制定怎实施?
兼顾人情暖人心。
习惯改变非一日,
循序渐进把分寸。

@闫新成

窗外晾晒衣被,
目读确不舒服。
临街展示失雅,
有损市容面目。
劝君顾全大局,
切莫任性不顾。
争做优良市民,
无需他人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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