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时右臂绞入机器法院调解获赔7万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5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黄建峰) 岚山一村民在同村一木板加工厂打工,结果不小心让机器绞伤手臂,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诉至岚山区法院。后经法官调解,雇主将不景气的工厂关闭后,折价卖掉机器,赔偿7万元。
雇主徐某和李某是夫妻关系,三年前开始在岚山某村经营木板加工作坊,同村村民崔某自2013年6月受雇在作坊里工作。
2013年12月7日,52岁的崔某为了抓取放置在刨片机操作台远端的镰刀,爬越正在运转的设备,导致右手臂被绞入运转的刨片轮,幸好工友及时关停设备并将血肉模糊的崔某送到医院。虽然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保住了手臂,但崔某支付了十万元医疗费,且手臂活动受限制。
今年年初,崔某在治疗终结后将雇主徐某和李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3万余元,但此时徐某和李某早已因市场不景气而关闭作坊。
在法庭上,徐某和李某坚称崔某违规操作,并表示因经营不善,购买设备投资20万元都没收回,更无力赔偿。此外,双方还对崔某的伤残等级有争议,雇主两次申请重新鉴定,诉讼程序一再拖延,双方的矛盾也不断激化。
为有效化解纠纷,法官认真核算了崔某的经济损失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了调解方案,并以此为基础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赢得双方的信任,双方达成调解意向,雇主二人一次性赔偿崔某7万元。最终徐某拆了设备卖掉,交付了赔偿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