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区将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9月1日召开听证会
两种收费方案,公众说了算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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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8月13日讯(记者 于伟) 济宁城区将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13日,济宁市物价局公布两个方案征求意见,并将于9月1日召开价格听证会。
方案1: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气量180立方米以内;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气量180立方米-255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气量超出25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国家发改委1:1.2:1.5的各档用气比价原则要求,第一阶梯:价格仍为2.4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8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60元/立方米。方案2: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气量165立方米以内;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气量165立方米-240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气量超出2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1:1.1:1.4确定分档气价。第一阶梯:保持现行价格不变,仍为2.4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6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36元/立方米。据2014年城区居民家庭用气量调查统计,城区八成以上的居民家庭基本不受影响。
此外,对低收入家庭、一户多人口等问题,两种征求方案也明确了配套措施,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困难职工家庭用气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不执行阶梯价格,家庭人口3人以上的(不含3人),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年度分档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如方案一,第一阶梯用气量规定为180立方米,一家4口的年用气量如不超过240立方米,仍按照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4元执行。
阶梯气价实施后,今后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的维修、更换由燃气企业负责,不再向用户收取费用(不含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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