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砸车小案件牵出一个盗窃专业户
专偷挖掘机“大脑”卖了上百万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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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刘潇 通讯员 李广 骆守明) 8月13日,记者了解到,家住德城某小区的王某酒后睡不着,半夜拿起弹弓用钢珠向楼下的私家车砸去,不仅砸坏了车玻璃还砸伤了下夜班的行人。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个王某竟然是个“挖掘机”大盗,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据了解,王某,26岁,德州陵城区人。6月30日凌晨两点,酒后的王某翻来覆去无法入眠,一时兴起拿起弹弓用钢珠砸向楼下的两辆私家车,不仅几块车窗玻璃被砸坏了,也将下夜班的行人胳膊砸伤。警方接到报警后,在其家中除了发现弹弓等作案工具外,还意外发现了两块挖掘机显示屏并都有电脑主板。
  “他的挖掘机显示屏和电脑主板一看就不是正常渠道获得,因为还都带着线呢。”据办案民警介绍,对于“意外发现”,使现场民警心生疑惑,经过QQ调查,发现了他与物流以及买方相互联系的证据,最终确定此人是一个“偷盗专业户”,专偷挖掘机显示屏和电脑主板。
  据王某交代称,挖掘机一般没有特别的防盗措施,很容易撬开,然后剪断显示屏和电脑主板的线路便可轻而易举的“拿”走,之后将这些“设备”通过物流发货四川的“收购商”赵某,赵某会及时将钱打给他,他认为这个“行业行情”很不错,让他做起来得心应手。
  另一位办案民警说,通过调查得知,自从2015年春节以来,王某作案14起,主要集中在德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主要以天衢办事处工地及附近的村子为主。在成功盗取这些挖掘机“零件”后,王某便以5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四川的‘收购者’赵某,赵某再以10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济宁的王某某,最终王某某以15000元左右的正常市场价格卖给挖掘机司机,在其背后是一个全国性的挖掘机偷盗团伙,甚至已经形成了网络。
  目前,王某、赵某和王某某都已被逮捕归案,因为涉案金额重大且牵涉到跨区域问题,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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