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中小学招生区域与去年一致
招生工作将于明日开始,8月22日结束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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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原划定片区不变,片内学生认定须具备三条件
  据了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保持原划定片区不变,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据介绍,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范围,保障辖区内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鼓励具备条件的区探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
  片内适龄儿童少年的认定办法有三个一是必须具有日照城区(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户籍,落户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二是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另外,新生报名除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明外,小学招生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市区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东港区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此外,各义务教育学校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

  本报记者 张萍     

  今年日照市直学校招生片区确定了,各学校招生计划也已出炉。和去年相比,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没有变化。招生工作将于8月15日开始,8月22日结束。教育局将全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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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居民若未购房仍划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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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在市区有房产的,持集体户口簿及复印件、房产证,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无房产的,家长持无房产证明、集体户口簿及复印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
  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由居民委员会统一开具证明,报原所属片区学校审核。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需提供市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无住房证明),且儿童的户口、居住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4)孤儿。
  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就读学校。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对于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学生,要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家长需持相关证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

严格控制班额,继续实行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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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小学一年级最大班额不超过54人,初中一年级最大班额不超过60人。今年市直6所小学共招收42个班,5所市直初中共招收58个班。
  今年,日照教育部门将继续严把择校关。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片区招生,严格控制择校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跨片区抢拉生源,严禁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片区内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严禁学校私自招收学生借读,严禁学校空挂学籍。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今年将继续实行阳光分班。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根据计划,市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将于8月15日开始,8月22日结束,市教育局将全程进行监督。若发现有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将坚决从严查处。
  招生咨询电话公布如下。市教育局:8787971,8779336;东港区教育局:3226781;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952128;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798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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