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屋归属问题岚山老哥俩竟互殴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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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秦苗苗) 老家的房子面临拆迁,父母让在城里的两兄弟回家对房屋进行确权登记,结果在饭桌上,年过五旬的两兄弟因对房屋的权属问题发生争议,后来双方互相将对方打伤。2014年11月6日,岚山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判令双方互相赔偿对方损失。
兄弟俩吴大与吴二均已年过五旬,吴大比吴二大3岁,住在城里,年迈的双亲住在岚山区碑廓镇乡下的五间老房子里。2014年3月7日,因为老房子面临拆迁,村委会要求兄弟俩回村进行确权登记。
中午,在父母家里吃午饭时,两人因房屋权属引发争议,发生争执。兄弟俩互不相让,言辞愈发激烈,甚至对一起吃饭的老父母也毫无顾忌。吴大盛怒之下掀翻了饭桌,吴二也毫不示弱,追打吴大,两人撕扯在了一起,造成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吴大伤后住院治疗18天,经诊断为拇指肌腱断裂(左手)、软组织挫裂伤、脑外伤反应;吴二伤后住院治疗1天,经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损伤等。
在公安机关调处上述纠纷期间,吴大宁可让吴二接受拘留处罚,也不愿接受吴二的赔偿及道歉。其后,该案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查明吴二用不锈钢水杯及拳头殴打吴大的头部、面部,吴大亦还手。后两人报警,吴二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五百元。
因对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吴大将吴二告上岚山区法院,请求赔偿。开庭时,吴二反诉,又要求吴大赔偿。
岚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吴二首先动手殴打吴大致其受伤,具有较大的过错;吴大在争执发生后未能保持理性、克制,且在吴二动手后多次还手,致使家庭内部事务演变成侵权事件,对此亦具有过错。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大小及与损害后果原因力的比例,法院确定吴大、吴二分别承担20%、80%的责任。因此,对于吴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19524.72元,由吴二向其赔偿15619.78元;对于吴二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1310.8元,由吴大向其赔偿26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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