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登塔机“讨薪”两个半小时
声称:不给工钱还让倒贴钱;承建方:已支付近23万元,工钱足够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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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楼者站在塔吊一侧,并脱掉了上衣。
  本报记者采访跳楼者(左)。
     13日上午9点左右,位于黄河八路与十二路之间,渤海二十一路和中海北路之间的中海府邸,一名男子登上里面的塔机“讨薪”,声称干了一年,欠工钱不给,还让他倒贴钱,不给钱不下来,在坚持2个半小时后,经过众人劝说,该男子主动爬了下来。
施工方:“承建方一直拖着不给钱” 爬塔机脱衣服扔手机
  文/片 本报记者 谭正正 李运恒

  “讨薪”男子朱某,今年48岁,是中海金都二期的施工方负责人。13日上午9点左右,朱某爬上中海府邸园内的塔机上,光着膀子,不停地喊:“不给钱,我下去干什么?”塔机下面有很多施工的杂物,而且朱某不停地在塔机上来回挪动。路边停着消防、公安、医院的车辆。
  消防官兵刚到达时,朱某情绪很激动,救援人员一靠近,他就在塔机上不断地蹦跳。“由于上面风大,塔机不固定,随风移动,很危险。”救援人员告诉记者。朱某的妻子李某说:“我一直给他打电话,劝他下来,他就是不下来,最后干脆将手机扔了下来,并脱掉了上衣。”记者以了解事实情况为由劝朱某下来,在场的市民和救援人员也一同劝说,最终朱某在上面呆了2个半小时后主动慢慢爬了下来。
  朱某反映,去年7月10日左右,他带着工人开始在此处施工,包括外网、一期的路灯等,找劳务都是他自己贴钱,已有10万多块钱。现在一年了,承建方一直拖着不给钱,现在基本停工了,他们也没法开工。“停工了没法干活,他们停工的损失还要让我支付,大约6万元。”朱某说。
  跟着朱某干活的刘某说:“每个月生活费2000元也不到位,今年过年后生活费从每月15日拖到月底,现在还欠我们19万,一直见不到人,躲起来了,今天推到明天,都推了一个月了,12日约好13日见面谈,现在又跑了,说好去年8月5签合同,一直拖到现在,让我们先干着。”
承建方:“准备起诉通过法律解决” 已支付施工方23万元
  记者在施工方和承建方均出示的“水电安装刘某班组工程结算单”看到,按工程量完成的程度进行结算,承建方需支付258566.93元人民币,而扣除的部分为耗工日共计60900元,同时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因水电班组不干活致工地停工7天,管理人员工资23333元,6台塔吊2333元,钢管120000米5040元,扣件52000个1820元,共计32526元。
  承建方中海金都二期负责材料后勤的纪先生告诉记者,一开始,施工方的老板是刘某,平时开会、搞活动、聚餐都是刘某前来,之后朱某说他是施工方的负责人。“我们老板一直没有和他接触过。”纪先生说,“我们已经支付他近23万元了,年后分3次给了他11万。”纪先生反映,开工后,朱某干的水电工程并没有按照图纸要求去做,明明是要求预埋走线走的是明线,私自改变线路,这样他容易干活,但是费工费时,重要的是没法验收,这只是问题的一小部分。“开始发现问题,他给改了,但是问题出现的多了,朱某就说不干了,工人找他要钱,他就问我们要,我们明明给了他近23万元,完全能支付工人们的工钱。”纪先生说。
  项目经理张先生说,前几天朱某带领着工人前来要钱,他们将这些情况说给工人了,而且钱已经支付,但是据他们了解,部分工人仍然没有领到工钱,也没有来讨薪。“而且在12日,我们已经和朱某约定好了,结算明细单出来了,我们还是按比实际多的工程量计算的,哪里有问题可以提,针对没按施工要求施工出现的问题需要的耗工日,如果认为不合适,可以亲自来试验,他能几天完成就按几天,存在的问题认为不实,完全可以请权威机构鉴定。”纪先生说,“还有扣除的部分,如果不妥,完全可以商量。”
  纪先生说,突然停工不干,他们后期的木工等活就没法进行,光木工就有80来人,一些工具也是租赁来的,管理人员管理费等,耽误一天就是在扔钱,关键是浪费时间。纪先生说:“朱某说我们欠他钱,他不是按照工程量来算的,而是想按照工人数量和工作天数来算,之前我要求他提供技工的人数和资料,他一直没给。”关于合同,纪先生坦言没有,现在没办法打算起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记者从开发区公安分局杜店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朱某正在录材料,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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