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长承认孩子有病史,但仍认为和输液有关
诊所主人:让尸检“说话”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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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13日讯(记者 刘婷婷) 一岁半幼童在诊所打针离奇死亡的事件报道后,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但由于当事诊所与死者家属对于幼童死亡的原因说法不一,双方至今仍未调解。13日,记者对该事件进行了跟踪调查。
  据悉事发后,孩子随即被送往临近的枣矿集团枣庄医院进行抢救。当时的值班医生向记者介绍称,孩子送往医院抢救时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体征,虽然随后进行了40分钟的心肺复苏,但也未能起效。值班医生表示,当时陪同孩子抢救的家属自述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法罗氏四联症”病史。当记者13日再次联系到孩子的母亲刘娟时,她表示孩子确实在省立医院确诊先天性心脏病“法罗氏四联症”,但是已经治愈,和孩子的死亡是没有关系的。
  同时,她表示女儿是因为发烧来诊所打针治疗,现在命没了,诊所就应该赔偿。刘娟告诉记者,她曾向许大夫说过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许大夫并没有提醒其危险性,更没说过孩子有生命的危险,孩子一出现发烧症状就会来许大夫这里看病,但许大夫并未说过孩子先天性心脏病的严重性。
  对于刘娟的说法,许伟亭则表示每次刘娟带着孩子来看病,都会因孩子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而感到叹息和同情,并对刘娟进行劝慰。采访中,许伟亭着重强调了先天性心脏病“法罗氏四联症”的严重性,并表示对于一岁半的孩子来说,治愈的可能性不大。许伟亭称,孩子在诊所看病期间,身体特征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特点,表现出面部青灰、口唇发紫,所以对于刘娟的治愈说法,许伟亭表示不属实。
  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的协商中。许伟亭表示如果家长对孩子的死因有疑异,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可以选择走法律渠道,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孩子的死因。而对于孩子是否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疑问,可以选择做尸检。据悉,经警方介入调解后,双方已经决定于14日上午九点在胜利路派出所,就经济赔偿结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最终只能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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