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盯小区地下停车场男子盗窃车内财物被抓
2017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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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4月5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 巨野县男子葛某曾因盗窃被多次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好吃懒做,流窜至菏泽开发区盯上了居民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撬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一个晚上作案4起,被开发区公安分局巡逻民警抓获。4月5日,葛某被依法提请逮捕。
  3月27日凌晨,开发区公安分局便衣巡逻队民警巡逻至人民路立交桥附近时,发现一男子从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口急匆匆出来,行迹十分可疑,遂上前盘查。该男子看见民警转身就跑,被民警紧追几步抓获。民警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1套,手机、相机、手表、现金等赃物一宗。该男子对其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向民警指认了其在地下车库作案现场。民警给车主留下字条,告知其当天上午到分局刑警大队说明被盗情况。
  早晨7点多,市民王先生来到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场,准备开车外出办事,发现副驾驶室车窗玻璃被砸,车内和扶手箱都有翻动痕迹,清点发现放在车内的财物被盗。他根据民警留下的字条,急匆匆赶到开发区公安分局。看到民警已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追回被盗物品,高兴地握着民警的手表示感谢。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姓葛,巨野县人,自2008年以来因盗窃犯罪曾先后被福建、广东、上海等地法院多次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2016年出狱后,仍不思悔改,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重新走上盗窃的“老路”,“没钱就去偷”。3月25日从巨野老家乘车来到菏泽城区,四处游荡,盯上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伺机实施盗窃。27日凌晨,游荡至开发区人民路立交桥附近的两个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用工具撬砸轿车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共作案4起,盗窃手机、相机、手表、现金等一宗。
  4月5日,葛某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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