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执法人员对黄色禁停线违停机动车张贴罚单。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石剑芳 通讯员 郑辉) 按照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区委区政府“交通提升”工作部署,结合城市交通治堵工作要求,6月12日,章丘区12条黄色禁停线正式实施。当天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黄色禁停标线路段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黄色禁停标线路段机动车违停63起,拖移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违停机动车25辆。
行动中,交警大队以汇泉路、百脉泉街、铁道北路、绣水大街、双山东街、桃花山街等路段为重点,按照“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同步曝光”的原则,开展机动车违停全面整治。对在施划黄色禁停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取证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处罚、责令驶离。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一律使用清障车予以拖移。
12日当天,章丘区交警大队共查处黄色禁停标线路段机动车违停63起,拖移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违停机动车25辆,查处其他路段机动车违停交通违法行为162起。
据悉,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整治,严格管控和处罚措施,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切实“还路于行”,全面恢复道路通行功能,坚决取缔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保障行人、非机动车慢行路权和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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