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
为消费者撑起“伞护保权维融金”
2017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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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
     图/文 本报记者 董梦婕

  菏泽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自2014年5月成立以来,积极开展菏泽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推进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协调机制,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培训,完善金融消费咨询和投诉处理流程,有效推动了全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15日上午,菏泽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召开,会议通报了协会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思路和目标。同时按照《菏泽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织就多元化维权保护网
  为推进我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2014年,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推动成立了1家市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和8家县级协会,实现了市、县两级组织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体系。
  工商银行菏泽分行行长、协会第一届会长许在敏介绍,协会成立三年来,强化金融知识的宣传,上线运行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受理咨询和投诉的操作流程,逐步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联合菏泽市司法局成立了菏泽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了第三方调节机制;对受理的咨询和投诉案件进行的分析和评估。
  此外,协会还要求各会员单位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站,明确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站联系人,提高咨询和投诉受理效率。为畅通咨询投诉渠道,还在全省率先开通了“12363”金融消费咨询投诉电话,承担金融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同时开通“5168315”热线电话,作为协会受理咨询与投诉的辅助电话,非工作日实行电话录音受理,实现投诉电话“双线运行”,咨询投诉“全覆盖,全天候”畅通。
  统计显示,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存贷款纠纷、理财产品纠纷、银保代理产品纠纷、银行卡纠纷、征信纠纷以及金融诈骗纠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对受理咨询和投诉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定期对辖区受理的咨询和投诉汇总分类,深入法律分析,查找金融纠纷的重点发生区域、重点业务范围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协会成立至2016年12月末,共累计受理电话咨询2560余件,受理投诉438件,全部办结,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全力延伸消费维权触角
  随着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及金融服务的不断拓展,金融活动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而且群众关切、社会关心。我们要进一步健全辖区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受理处理体系、提升纠纷处理专业化水平。”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周登宪说。
  周登宪要求,协会今后要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长效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12363电话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与各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处理体系。同时,不断完善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调解机制,要积极推动与法院和仲裁机构等的协作机制建设。
  会议提出,要将咨询投诉处理与推动普惠金融密切结合,各级协会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村金融维权联络点的建设,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效率,不断扩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受众范围。
  会议最后按照《菏泽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协会新一届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中国农业银行菏泽分行贺祥君被选举为菏泽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第二届会长。并对枣庄银行菏泽分行、恒丰银行菏泽分行、牡丹北海村镇银行、招商证券菏泽营业部等6家新会员单位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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