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陈玮 实习生 蔡家湖) “这么大的雨路上太危险,遇到这种天气单位能不能放一天假?”23日,正值上班高峰期,瓢泼大雨阻了市民的上班路。不少市民呼吁恶劣天气单位能否放假,记者了解到,多数用人单位对恶劣天气迟到比较“宽容”,但对于员工放假的要求则不认可。 23日,市民李女士开车经过经十路与洪山路路口时,车被堵在路上动弹不得,马上就到上班时间了,而前方积水很深,冒险过去很危险,李女士赶紧给单位打电话,申请半天的假,没想到领导很痛快就答应了。像李女士一样,为了避免危险,不少上班族认为遇到恶劣天气单位应该放假。一位微博网友说,下这么大的雨,老板应该放假一天的。不少市民表示,下大雨路上危险,单位给员工一天假也是应该的,至少也应该等雨停了,路上不积水了再上班。 采访中,有的上班族知足地认为,单位允许迟到已经很人性化了。某事业单位职工贾女士说,23日他们部门一半同事都迟到了,局长很大度地表示今天是“特例”,不予追究。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的小杜说,有个同事因为住得地方较远,上班赶不过来,提前给领导打了一声招呼,领导就允许了,虽然迟到了一个小时,也没有什么处罚。而在一家出版社工作的小董说,单位有明确规定,如果因为天气原因可以允许稍晚到岗。记者询问了多家单位员工,大家都表示没有因迟到而受到单位处罚。 济南市环德智康有限公司总经理侯先生表示,23日上班的点下大雨,他们特意嘱咐员工上班途中注意安全,可以迟到,但是不接受员工集体请假。“如果真是上班路上危险,可以允许员工请半天假,但是都放假了,公司就无法正常运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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