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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起,事业编面试前资格审查 |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 |
- 2013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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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蒋慧晨 通讯员 宫正) 记者从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了解到,28日至30日,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 各类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具体安排为,卫生类岗位7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教师类岗位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综合类岗位7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资格审查当天分上、下午对不同招聘岗位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按附表(详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为烟台市人才市场负一楼人才招聘大厅(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考生可乘坐1、18、50、52、62、23、7等路公交车到“烟台人才市场”站下车。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必须按《招聘简章》规定,提交资格审查需要的真实、完整的证明和有关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人员,必须出具录用或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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