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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起火 引出一份糊涂协议书 |
澳柯玛公司赔偿6000元,协议中却说自己没责任 | |
- 2013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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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张卫建) 前几天,博兴县的张先生(化名)家中莫名起了一场大火,屋内的电冰柜和电磁炉等家电被烧毁。张先生称,当时家里没人,只有电冰柜在运行着,因此怀疑大火是由电冰柜自燃引起的,但冰柜生产厂家澳柯玛却不认同这一说法。后经协调,澳柯玛厂家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6000元,并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称:“火灾不是冰柜原因;用户不得作出有损企业声誉的行为及言行。” 张先生在博兴县城从事熟食销售生意。7日,他们一家人开车去济南过周日。谁知刚到济南,张先生便接到邻居的电话:自家的小店着火了。张先生和家人立即开车往回返。经过邻居们和消防官兵的紧急扑救,张先生赶到家时火已经被扑灭。张先生检查发现,当时店内烧毁的电器除了冰柜还有电磁炉,但是电磁炉没插电源,着火的位置就在放冰柜的地方,因此他怀疑大火是由冰柜自燃引起的。 张先生介绍,着火的这台冰柜是2011年花了2300元买的澳柯玛牌下乡补贴产品。 事情发生后,澳柯玛厂家派人到了张先生家调查,但多日没有处理。 12日,张先生将此事投诉至了博兴县消协。消协工作人员来到张先生购买澳柯玛冰柜的专卖店,对于张先生所说冰柜着火一事,专卖店负责人认为,他们只负责销售,对于冰柜为什么着火他们不知情。另外,厂家多次派出售后人员前往调查,如果是因为冰柜的问题,厂家不会不管的。 经过消协多次与经销商与售后负责人协商,最后达成和解。售后负责人表示,虽然暂时起火原因不明,但本着帮助老用户的原则,愿意补助消费者6000元的经济损失。 19日,记者拨通了澳柯玛官方客服电话,随后,澳柯玛厂家山东潍坊大区销售负责人胡建峰告诉记者,张先生家起火一事他们曾到现场调查过,但起火原因不好说,难以界定。“考虑到张先生是我们的老顾客,为了照顾他家,我们做出决定:不管火灾是由什么原因造成,我们赔偿其经济损失6000元。”胡建峰说。 事后,澳柯玛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将一份协议书传到了本报,协议书甲乙双方分别为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和用户张先生。协议书大致内容为:起火不是冰柜原因,但甲方本着“帮助老用户的原则”,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在协议中还有一条让人费解:本次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以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任何要求。同时,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企业声誉的行为及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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