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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发广告,危险又违法 |
交警:将安排警力予以查处 | |
- 2013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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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3日讯(见习记者 于鹏飞) 私家车司机沈先生23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从莱城区龙潭东大街到大桥北路,这一路上每当停下车等红灯时,就会有推销员往车窗往内塞小卡片。他们熟练地穿梭于车流中间,有时也将卡片别在车子前挡风玻璃上,司机看过后,往往随手将卡片丢在马路上。沈先生说,如此散发小广告,太危险了! 23日上午,记者在鲁中东大街与长勺南路交汇处看到,两名拎着手提袋的女子穿梭于等红灯的车辆夹缝中,车窗摇下来的她们就直接把卡片扔进车内,没开车窗的,就不慌不忙地敲敲玻璃将卡片递给司机或随车人员。不少司机随手将卡片丢在马路上。记者捡了两张卡片,是关于代开发票、办理假证之类的小广告。当时在该路口等红灯的十几辆车上都被塞进了不少于两张的卡片。 一位在附近停车的蔺先生告诉记者:“吓我一跳,本来停下来等绿灯,突然从侧面过来一女子使劲敲车窗,我还以为发生刮蹭了,哪知道是过来发传单的,车辆发动慢慢前行时,她们也不停下避让。这些人的行为既影响交通秩序,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也不负责任。” 记者在凤城东、西大街及胜利南路也看到有人在散发卡片。卡片一般都是关于餐饮、地产、代开发票、办理假证等小广告。几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都认为,这样发广告太危险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管。 莱芜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在马路上发放传单的行为,涉嫌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在机动车道上散发广告单,对派发人员的自身安全也造成威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他们将安排民警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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