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徐涛 代翠玲) 本是受害人,但受利益引诱当庭翻证,将抢劫说成是诈骗。9月1日记者获悉,抢劫案受害人任某由于包庇罪,被判处管制一年,而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的亲戚张某某也因妨害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2年3月,家在烟台的任某在网上看到张某以1.3万元的价格出售一辆二手轿车,觉得价格合适便和张某联系,并于当年4月来到曲阜买车。不料刚取出钱来,张某便持匕首将张某的1.3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抢走。张某被警方抓获后,案件在曲阜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前,张某的叔叔张某某找到了任某,拿出两万元现金引诱任某当庭翻证。任某经不住利诱,当庭推翻了以往的证言。曲阜检察院办案人员分析案情后,建议公安机关以诬告陷害罪对任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在证据面前,任某交待了被张某某利诱作伪证的事实。 近日,曲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任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张某某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而张某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本来是受害者的任某,却因经不住金钱的引诱,最终害了自己。”办案检察官杜宪苗惋惜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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