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邱敏) 9月1日起,德州市将迎来“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纳税人将有4种申报方式可在9月16日前完成申报。 德州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申报期内有连续3天以上的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申报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德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有4种申报方式:纳税人可直接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领用电子密钥的纳税人可进行网上申报;未领用电子密钥的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领取临时密钥,凭临时密钥在自助办税区进行网上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签订三方协议后可采取委托银行定期划缴税款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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