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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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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902/Q03/Q03_1615.jpg) | 1日,纳税人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申报。 陈之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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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焦娜) 9月1日是青岛市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后的首个申报日,青岛海尔物流有限公司成为全市首家营改增成功申报入库税款的企业,申报税款192万余元。 9月1日上午,在青岛海尔物流有限公司的税务申报处,经过税务工作人员的指导,随着税务申报信息的录入,5分钟内税务申报成功,该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营改增成功申报入库税款的企业。此次申报销售额12945万元,增值税应纳税额192万元,顺利申报后,增值税税款缴入国库。“目前来说,我们企业的税负是增加的,一年将增加近4000万元的税负,但是从长久来看,增值税的实施将有利于我们调整企业结构,优化物流行业。”该公司总经理王正刚说。 据了解,截至8月底,青岛市共有3.2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9月申报期全市将有9000余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近200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申报,涉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将于10月完成首期纳税申报。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为帮助试点纳税人了解掌握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保障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青岛市各级国税机关共对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进行了82场免费培训,培训纳税人3万余户;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13场次,3000余人参与学习。 青岛市国税局杨进军副局长介绍,能买增值税发票,能开增值税发票,能申报增值税,这是衡量营改增工作的三个重要步骤。营改增首次纳税申报顺利完成,标志着青岛市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已经初步完成。杨进军提醒广大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实行按月申报,第一个申报期为今年9月1日至9月16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第一个申报期为今年10月1日至10月24日,纳税人可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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