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通讯员 张安中 记者 王晓霜) 日前,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群众可拨打电话举报。 《通知》中详细规定,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或用于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子女等私人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走访;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名义公款游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期间,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316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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