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公积金或被“拉黑”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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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喻雯
实习生 刘娇 韩清 陈淑毓 

  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被拉入“黑名单”,违规成本也将增加。此外,济南公积金将增加提取审批服务网点,实时开通公积金还贷、查询缴存情况的短信服务。
  记者了解到,在3月28日召开的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突出扩面归集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不缴存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增加单位违规成本。二是突出资金管理使用。做好资金调配计划,把好“收”与“放”的关系,在保证职工正常提取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放贷规模。三是突出惠民便民服务。完善“一站式服务”做法,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增加公积金提取审批服务网点,加快网上营业厅建设,实时开通公积金还贷、查询缴存情况的短信服务。四是突出履职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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