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处即撤,交警可上门服务
霸道待赔4月1日起将受处罚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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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早晨,历山路南端两辆车发生轻微追尾,两位司机查看了车辆伤情就打电话报告保险公司,原地等候处理,导致不少车辆在此停滞。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樊鹏莉) 4月1日,《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3月31日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王宗岩采访中表示,轻微事故中双方快处快撤为社会公益做出贡献,交警部门将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当事人提供一切法律保障,保证当事人获取正当赔付,必要时交警可上门服务。
  王宗岩表示,遇到轻微事故不快速处理占用了公共道路资源,损害公众利益,对城市和社会造成危害。而一遇有事故就“霸道待赔”成了常态,造成拥堵的同时驾驶员也忽略了应有的社会责任。
  “快处即撤的驾驶人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我们有必要保障他们后续正常索赔。”王宗岩说,当事人尽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交警也不会让老百姓再跑“冤枉腿”。“理赔大厅、大队、当事人约定的地点,只要当事人有需要,我们交警都可以去,随时出现在身边。”王宗岩说,除了新办法中为驾驶员理赔做出的程序保障外,必要时,交警可以上门为市民服务。
  王宗岩表示,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为保险公司设立信用名单。对不配合或是配合不好的保险单位,会同保监会一道对其进行曝光,并录入诚信记录,在车辆挂牌和年审时拒绝推荐。同时,对在事故中拒不履行快处办法的驾驶人在处罚的同时,也要录入诚信档案。
  4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对轻微事故不快处即撤的当事人予以处罚。王宗岩表示,罚款和扣车是让不守法、不讲社会责任的驾驶员付出必要的违法成本。轻微事故不快处即撤给社会公众带来不便,交警也会依法进行查处。
  王宗岩表示,城市是大家的城市,除了交警,保障城市交通还需要大家尽力。广大市民要积极宣传、监督、提示发生轻微事故的驾驶人,对一些没有履行办法要求的,交警接到举报后将迅速赶到现场,依法严肃处理。举报电话122。
快速处理流程
  济南市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保险公司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处理。
  报案、拍照、撤离并互验、快赔。拨打122电话报案;对现场拍照(三张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照片中号牌清晰),拍摄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验对方证件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办理手续,或按保险公司指定方式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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