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大股东违规减持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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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李娜) 恒邦股份(002237)于31日夜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减持本公司部分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
  2月24日,恒邦集团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恒邦股份股票1600万股,成交价为13.79元/股,成交金额为22064万元。但2月28日,恒邦股份便披露了《2013年度业绩快报》。控股股东恒邦集团的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目前,恒邦集团已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已于3月28日将本次交易金额的2000万元交到了恒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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