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正在向学生教授交警手语。 本报记者 赵念东 摄
本报菏泽3月31日讯(记者 赵念东) 3月31日上午,菏泽市“文明交通进校园”暨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教育安全日启动仪式在牡丹区二十二中举行。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从3月中旬至12月底,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使文明交通成为自觉行动。
“这是停止信号,同学们看到交警出示该手势后就不能前行了。”上午10时许,在牡丹区二十二中,交警杜亚楠正向学生演示多种常见的交警手势语。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唐家春介绍,3月31日是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教育安全日,安排交警深入各中小学校,向学生演示交警手势,上好“交通安全课”,是此次“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的一方面。
据了解,“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自3月11日至12月底,按照活动部署,扩大教育覆盖面,将通过各学校要组建一支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组织师生参加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各学校每月安排一节交通安全教育课以及评选“文明交通小使者”等形式,以点促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
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全面实施阶段,学校将组织学生参与中华路示范路创建,协助执勤民警和协管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教育系统单位对本单位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文明行车、文明停车;开展一警即聘请一名交警作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兼法制副校长,一校即创建文明交通学校,一卡即持交通安全卡等“六个一”活动。
据悉,自2014年3月11日至12月底,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还将联合成立督察组,不定期对系统内责任单位创建“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将对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