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一中高三学生自觉上早自习,老师也准时出现在教室
三次“迟到”,一班主任自罚30元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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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彭彦伟) 莒县第一中学高三19班班主任李成栋两年来三次到教室晚于5点50分,结果自罚了30元做班费。“同学们都很自觉学习,我作为老师更应该起好带头作用。”李成栋说。
  现在,每天早晨5点50分之前,李成栋都会准时出现在教室,这个习惯李成栋已经保持了两年。2012年,李成栋接手当时的高二19班,这是李成栋第一次带文科班。“文科班背诵的东西要多一些,记忆就需要利用好时间。”李成栋说,“现在孩子逆反心特别强,如果强硬规定不一定会有好效果。”
  于是,李成栋就琢磨,如果自己都做不好的话学生更不可能信服。所以,他制定了一项规定,“我每天早晨5点50分以前一定要到教室签到,如果迟到每次罚款10元充当班费。”李成栋说。
  结果,在这近两年时间里,李成栋总共迟到三次,自罚30元。“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把钱给了班里一个负责财务的同学。”李成栋说,“三次迟到两次是在外开会忘记跟学生们‘请假’了,还有一次是真睡过了。”
  “其实,高三的学生都很自觉,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让学生们感觉,我和他们在一起,在同一个战壕里。”李成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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