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募集期后才算利息
投出10万元只能干等一周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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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31日讯(记者 赵兴超) 3月末,一些银行纷纷推出高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好产品,开卖头一天大多就抢购一空。而投资者买入后,有的产品还得等一周多的募集期结束,才开始计算利息。业内人士表示,超长的募集期,拉低了这些看似收益超过平时水平“好产品”的实际收益,买入前也要看好募集期长短。
  乐园小区的马先生在3月28日到银行存款时,看到新出了一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6%,期限为50天,风险等级也比较低,感觉比存三个月定期合算得多,就把一笔刚到期的10万元存款,买成了这款理财产品。马先生在购买时,银行工作人员还介绍说他赶上了末班车,就剩下很小一部分额度了,这款产品早上开放购买,下午基本就卖光了。马先生觉得这次投资很成功,回家还高兴地和邻居介绍,邻居第二天去买已经卖光。
  在购买过后的三天里,马先生每天都登录网上银行查询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但他发现卡里的10万元始终没有变成理财产品,一直按照活期存款计算利息。“不是都卖光了吗?我也签约购买成功,怎么还不按理财产品运作呢?”马先生纳闷,而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虽然产品第一天就卖光,但募集期有7天,必须等到募集期结束才能封闭运作,按照理财产品运作情况计算利息。募集期内,马先生的10万元只能存在活期账户,吃活期利息。
  记者在3月底开始募集的理财产品中发现,超过7天的募集期不在少数,而不少投资者也不知道募集期与起息的计算区别。“募集期7天,清算期如果遇到节假日也要两三天,加起来至少有10天时间只能收活期利息,产品期限越短受影响越大。”泰城一家国有银行理财师表示,一些短期理财产品以超过6%的高收益吸引投资者,但把募集期悄悄拉长。通过变相延长占用资金时间,银行就可以极低成本利用资金,降低成本。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样的手法很难看清,购买时要考虑到产品期限与募集期长短的对比,越是短期理财,越要挑选募集期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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