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至少审计一次
实现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审计全覆盖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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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人员在淄博客运中心建设项目现场对钢结构及屋面排水系统进行实地勘测(资料片)。  本报通讯员 王浩 摄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钟卫国 张强) 今年审计部门将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分类审计、分步实施”的审计工作机制,着力实施好重点部门、领域、环节的审计监督,确保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一次、其他对象3年至少审计一次。
  据介绍,审计部门将发挥好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协作、审计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和移送处理等“多位一体”的联动整改机制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成果,配合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好内审质量评估和检查工作,为政府决策和被审计对象服务。
  审计部门将认真围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加强行政经费审计,关注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促进建设廉洁型、节约型政府。坚持统筹安排审计计划,规范审计内容及形式,做到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重点部门审计与部门分类管理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交接审计相结合,确保实现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全覆盖”。
  审计部门还将健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评价体系,把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科技创新等指标和实绩作为评价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和经济犯罪线索的查出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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