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学校尽量开放图书馆
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学校上课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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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31日讯(记者 杨霄) 3月31日,记者从枣庄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枣庄市中小学清明节安排出炉,教育局要求学校尽可能义务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场所。
  据了解,2014年中小学清明节安排为4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二)上课。教育局要求,在清明节假期期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义务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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