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出租”担全责5名乘客获赔偿
2014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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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崔岩) 乘坐“黑出租”,却不幸遇车祸。20日,本报刊出报道《“黑出租”翻车甩出俩学生》。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6名乘客中5人已达成赔偿协议,“黑出租”担全责。
  20日,在历城交警大队潘庄中队,“黑出租”司机李某与5名乘客达成了赔偿协议,另一名乘客学生小张由于事后前往青岛老家疗伤,尚未来得及协商。
  处理该起事故的历城交警大队潘庄中队民警田洪建告诉记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这辆“黑出租”属于自伤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
  “‘黑出租’司机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未造成重大伤亡,赔偿金额不算高。”田洪建告诉记者,由于伤情不太严重,这5名乘客每人的赔偿金额在2000元至3000元左右。
  据介绍,虽然这辆面包车保险齐全,但由于涉嫌非法营运,很可能遭遇拒赔。
  “私家车收取运费带客遇险,保险公司将会拒赔。”这是记者咨询了大地、中国人寿、平安等几家保险公司后,得到的一致答复。大地保险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私家车主的好友或家人拼车出行,只要司机具有合格资质,发生意外后都可获得赔偿;但如果作为私家车用途的车辆发生了营运行为,保险公司则会拒赔。
  然而,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有不少非法营运车辆,由于贪图便宜或者便利,不少人喜欢乘坐,而较少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
  济南资深保险人士王玲表示,由于这些车非法营运,营运单位一般是个人,支付能力低,抗风险能力较差,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如果非法营运车主或其雇用的司机承担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责任的话,一般会出现支付能力不足,这时乘客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如果非法营运车主或其雇用的司机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次要责任,也要看交通事故中的另一方有无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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