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和戒毒纳入购买目录
济南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六大类321项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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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大夫正在给患者看病,这里不收挂号费和诊疗费。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
  在佛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输液,床位都是免费的。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刘雅菲) 16日,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出台。共有六大类57款321项内容列入济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暂行)》。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经费由财政承担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
  在资金管理方面,购买主体所需资金从其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购买主体既不能无预算购买服务,也不能超预算购买服务。
  此次,济南市结合实际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了微调,由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316项增加到321项,其中增加了“城镇社区就业辅助性工作”、“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戒毒辅助性工作”、“禁毒宣传辅助性工作”、“泉城119栏目社会宣传辅助服务”、“地名文化建设和保护”等6项内容;减少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项工作由谁来监督呢?记者了解到,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法制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目录进行审核,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去年花了9.74亿元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在济南并不是新生事物,近年来,济南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一直进行着探索。单看2013年,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金额就达9.74亿元,涉及五大类49款262项。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家门口享受正规医疗
  有个头疼脑热,到小区旁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买药输液,已经成为住在佛山苑小区的吴传玉老人的习惯:“这里比一般小诊所正规,比大医院方便。”“这里还便宜,孩子感冒了,输液三天才花了七十多块钱。”正在佛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陪孩子输液的刘春兰也向记者表达了她的感受。
  16日,记者在佛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看到,不少市民都在这里打针、买药、看病,与大医院繁琐的就医流程相比,这里更加方便,而且价格便宜,如果居民不方便出门就医,服务站还提供出诊服务。“我们这里的挂号费、诊疗费全免,而且药品实行零差价,多少钱进就多少钱卖。”该服务站主任朱佳丽对记者介绍说。
  这种便宜又方便的公共卫生服务,就是济南市探索的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之一。2013年,济南市在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方面的投资,达到了3.1亿元。据济南市卫生局社区卫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济南市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市级以上负担18元,县(市)区级负担12元)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增加的服务项目内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逐年提高补助标准。
  佛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原来是历下区医院的下属单位,像这种省、市、区医院转型或举办的服务站是济南众多卫生服务站中的一类,有一些服务站是由企事业医院或者大专院校医院转型而来,或者是政府直接举办的,还有一些服务站则是由个体举办的,李玉的燕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就是这种类型。李玉既是服务站主任,又是这里的法人。“每年省、市、区三级都要进行两到三次的考核,所以服务站很注重服务质量和规范。”李玉表示。
在家里享受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也是济南正在探索的,向社会购买的服务之一。2010年,济南市成为居家养老的试点,符合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人,都可以申请享受政府购买的每月20个小时的上门服务,从生活照料到家政服务、精神慰藉,都在服务范围之列。
  其中,历下区自2011年起,用于居家养老的资金投入由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到2014年的3000万元,连续4年成倍增长。截至目前,全区有964名老人已经享受到政府每天24小时至每月20小时的五种类型服务。
  为了让采购更加透明,历下区在居家养老承接主体的选择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详细查看公司办公、培训场所,了解公司资质及服务员招聘、培训、日常管理及工资发放情况,旁听和指导家政公司业务培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和划分家政公司及其新的服务范围,最终有4家中标公司为历下区13个街道办事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每个月,办事处和社区都会入户进行打分,评估家政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员的服务质量,评估分数作为给家政公司发放管理费的依据,民政局根据满意度评估得分,按照每位老人每月90元至110元不等的标准拨付家政公司管理费。
购买社会服务后 政府不当甩手掌柜
  本报记者 刘雅菲       
  购买社会服务后,一些原本应该政府提供的服务,由社会力量来承担了,政府或有些部门会不会变成“甩手掌柜”呢?这会不会成为政府推脱自身职责的借口呢?
  在16日的发布会上,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本海现场解答了市民的疑问:“政府职能转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强调‘放’和‘管’两个轮子同时驱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只是改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方式,但关键是不会改变公共服务供给的最终责任。”
  李本海表示,“放开”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提升社会力量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管理”就是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监管者,要确定标准、做好事前的评估以及为服务的顺利供给创造良好环境、做好事中的监督,还要组织“受众”对服务的供给情况考核评价,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因此,政府及部门的责任不会推脱、放弃,而且更加明确和重大。
政府购买服务 实行退出机制
  公共服务被购买后,社会力量或组织和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力量或组织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为此,济南市规定:一是购买主体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详细要求等;二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承接主体;三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通过评价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再安排预算资金;四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保障评审公平公正和服务达标;五是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审计检查职责;六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服务事项目录 实行动态调整
  记者了解到,济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据介绍,由于政府提供服务的内容和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是在不断调整变化的,下一步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购买服务的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对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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