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规范5份收费文件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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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王明婧)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德州市物价局在2012年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基础上,对2012年前本部门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梳理,确定需要重新规范的5份文件。
  5份文件分别为:关于印发德州市城区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医疗危险废弃物服务性收费的批复、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下达全市2007学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过此次清理和梳理,除需要重新规范的文件外,2011年12月31日以前德州市物价局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的文件自行废止。需要重新规范的文件,市物价局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将予以重新制发,近期逐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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