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费咋收的家长多有不解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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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本报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午休费”今秋取消》的报道。
     本报6月16日讯 本报16日报道《义务教育阶段“午休费”今秋取消》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表示没听说过“午休费”并对“午休费”的具体概念和以前收费情况进行询问。
  在山东省教育厅的网站上,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目录中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规定了伙食费和午休费,其中午休费的条件是学校要有固定场所、专门床位,由专人负责,具体的收费标准由学校制定。
  记者了解到,一些学校没有食堂和午休的场所,学生中午不会留校,根本就不存在伙食费和午休费,然而有住宿条件的学校才产生此类费用。不少家长将“午休费”当做伙食费用,少数家长称,学生在校吃饭和午休是一块的,交费也是一起。滨州实验学校前来接孩子的张女士说,自己的孩子读二年级,平时中午孩子不回家,在校吃小饭桌和午休,“午休费没听说过,应该是孩子中午在校吃饭休息的费用。孩子上一年级时,一学期要交1200元,不过上二年级后涨到1400元了,平均下来每天也就10块钱。”
  在清怡中学接孩子的家长们反映,中午放学后,学校教室里不能有人,留在学校里的学生会在老师的带领下吃饭,然后再到学校提供的休息场所休息。王女士说,在学校里有床位,老师看着也放心,“午休费和伙食费如果是分开的,那么取消午休费后,孩子们如果在校吃饭是不是可以免费午休,家长只承担伙食的费用?”同样张女士也有疑问,平时费用都是老师通过短信发到手机上,并没有看见过午休费的字样。也不知道在这些钱里,有多少是伙食费?有多少是午休费?如果9月1日取消午休费后,会不会将原先的午休费转移到伙食费上?
  为此,记者联系市教育局,并没有给出答复。市物价局针对此项收费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本报记者
 “午休费”今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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