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车分三种
2014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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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执行研究员刘山鹰表示,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车是此次公车改革的最核心内容,以“取消”代替此前的监管,是最彻底的改革举措。
  按照我国对公务用车的分类,公车分为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执勤执法专业用车三种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在我国,只有部长级才能配备1人1辆的专车,副部长级别也按1人1辆配备相对固定的工作用车。
  刘山鹰表示,在现实中,公车专车化的趋势非常明显,一些本应属于一般公车的车辆固定给某些领导干部使用,形成了实际上的“专车”,这种情况在基层党政机关尤其普遍。
  取消一般公车将使这些事实上的“专车”无处隐藏,刘山鹰同时提醒,对这次改革还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和专业技术用车,要强化管理,确保这些车辆不会“专车化”。 本报记者 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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