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价格指数险为养殖户保驾护航
2014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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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动保险创新,探索出一条以特色保险产品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2014年起,山东滨州、临沂、日照、济南、德州、莱芜、济宁等7市启动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和以往农业保险主要覆盖自然风险保障不同,这一次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现了向市场风险保障的延伸,成为应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一种新探索。
  “猪贱伤农”、“肉贵伤民”,为稳定猪肉价格,保障生猪供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应运而生。5月22日,山东首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邹平县畜牧兽医局签订,成为全国首次由政府为养殖户买单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业务。截至4月30日,山东共有32个养殖大户参保,参保生猪29380头,承担风险保障超过3525.6万元。
猪肉不值钱 保险给赔钱
  在猪价持续低迷的情况下,生猪养殖户正在寻求通过运用多种避险工具减少损失。靳卫兰,济南银泰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一个投资1000多万元建养猪场、现已拥有8000头存栏生猪的女老板。生猪价格持续低迷致使很多养殖大户亏损严重,为了可以减少损失保住成本,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今年3月为1000头猪购买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成为济南第一家投保该险种的养殖户。可是,限于自有资金短缺,加之没有政府的财政补贴,靳卫兰只给其中1000头猪,按每头交纳12元投保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生猪收购价的最低潮,她算过一笔账:若按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事故赔偿约定,在出栏生猪收购价4.8元/斤的情形下,保险公司能按每头投保猪赔付200元左右。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大型养殖企业会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出于规避风险的实际需要有选择性地对生猪进行部分投保。而更多的中小型养殖企业则在观望大型猪场的投保结果,视情况决定是否跟进。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当一年的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补偿生猪养殖户差额部分的收入损失。国家发改委每周都会发布一次猪粮比(即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就是以此为参照系的。把猪粮比作为参照系的好处很多,其中最大的好处就是省去了大量勘察人力物力,也免去了人为因素产生的赔付不合理情况。这项保险以一年发布的猪粮比加权平均值作为参照标准,低于6∶1就赔付,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谁都没法作弊,更加合理公平。猪粮比每下降0.01个点,保险公司需赔偿投保人养殖亏空每头2元,通过这种“补足差价”的方式减少养殖户的损失。有关部门预计,2014年全年平均猪粮比将达5.4-5.5:1的历史低点,由此计算,年初参保的养殖户将获得每头100至120元左右的赔付款。
赔付看得见 养殖少风险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能减少生猪养殖户因猪肉价格暴跌带来的损失,保护他们养猪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起到给生猪养殖户“看得见的信心”的作用,这个信心来源于保险期满后会按照猪粮比直接赔付给他们补偿款,这是看得见的。
  山东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山东省是受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生猪主产区,开办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保护生猪产业上存在明显优势,能够解决或缓解“猪贱伤农”问题,起到稳定生猪生产规模的保障作用,达到生猪供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猪肉价格,避免或缓解“肉贵伤民”问题。同时,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能够有效的避免或缓解因价格波动致贫和返贫现象,是对新型社会风险保障的有益尝试。       (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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