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月余又酒驾引发事故被刑拘
2014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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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王蒙 吴科颖) 二次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苗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刑事拘留。接下来苗某将等待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面临1—6个月的刑期。
  今年4月11日,苗某在高青县高苑路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分。而1个月零6天后,苗某驾驶银白色的轿车在高青县高苑路农业银行路口拐弯时,将一骑电动车车主刮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苗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对苗某进行检测,最终检测结果为158.03mg/ml,属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苗某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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