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尚无顺风车组织注册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具备六个条件
2014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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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尹明亮           
  针对注册公益顺风车组织的情况,山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尚没有在省民管局注册的顺风车组织,如果要注册成为社会组织,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想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可到省、市、县等各级民政局的民管部门咨询并办理。
  不过根据相关规定,要申请成为社会团体需要同时具备六个方面的条件,并且缺一不可。这六个条件分别是,第一,需要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第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三、有固定的住址;第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第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第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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